丙环唑PD20083298
- 登记证号
- PD20083298
- 农药名称
- 丙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双星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0
- 批准日期
- 95%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亿嘉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环唑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原药为黄色,无味,粘稠液体,沸点180℃/0.1mmHg,蒸气压56μPa(25℃), 密度1.29(20℃),KowlogP =3.72(pH6.6,25℃),溶解度水100mg/L(20℃),正己 烷47g/L,与乙醇、丙酮、甲苯和正辛醇充分混溶320℃以下稳定,不易水解。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开启包装物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 2、万一着火,可用灭火器灭火;发生遗洒,应立即清扫干净,并将垃圾统一销毁。 3、用过的废弃包装要妥善处理,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塑料容器要彻底冲洗,不能重复使用。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4、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
一般只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4、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洗胃,并将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并对症治疗。
1、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及其它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专用车辆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