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83294
- 登记证号
- PD20083294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保定农药厂
- 有效期至
- 2028-12-10
- 批准日期
- 1.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梨树 | 梨木虱 | 1500-3000倍 | 喷雾 |
本品在梨木虱发生初期防治,喷雾要均匀周到。下雨前不要施药,如施药后半小时内下雨要补施。大风天请勿施药。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它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长。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2、本品对鱼类和蜜蜂高毒注意使用和环境安全,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禁止在水塘或河流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要在作物开花期施用。对蚕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3、施药时要安全操作,注意防护,要穿防护衣和胶鞋,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和防护镜,在操作期间,禁止吸烟、喝水和吃东西 。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十五分钟以上。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1、本品应贮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2、要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并加锁保存。 3、运输时要防止雨淋、日晒,注意安全要轻装轻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