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PD20083268
- 登记证号
- PD20083268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市绿盛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0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120-170毫升/亩 | 药土法 |
药土法:亩用药量混细沙或细潮土15-20千克,拌匀后均匀撒施(拌好后立即施用)。 田间管理:施药前堵住进出水口,水层要调到3-5厘米。保持水层5-7天,然后转入正常管理。 1、应选择无风、无雨天、露水干后施药,插秧后5-7天施药。丁草胺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一叶一心期使用,水不要淹没秧心。 2、加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使其完全乳化。 3、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产品为内吸传导型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的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幼株肿大、畸形,最终导致死亡。该剂型产品的开发应用,降低了应用乳油农药大量二甲苯撒入农田所造成的危害。
1、田面要平整,病、伤、弱苗慎用,在施药期间连续出现30℃以上高温时用药量酌减。 2、本产品对鱼毒性较强,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它用。 3、施药器具清洗干净后才能喷洒其它作物。 4、本产品具有可燃性,应在空气流通处操作。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本产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避免眼睛、皮肤接触药液,皮肤不慎接触及时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溅到眼睛上及时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严重时送医院治疗。若误服应在病人清醒时立即催吐并及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