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马PD20083246
- 登记证号
- PD20083246
- 农药名称
- 高氯·马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7%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远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0
- 批准日期
- 37%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0.8%
马拉硫磷36.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5.4-8.1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在低龄虫期间用药,用水量20—40公斤/亩,注意均匀喷雾。2.樱桃、葡萄、瓜类和番茄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甘蓝为10天,萝卜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地下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使用。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马拉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若为菊酯类中毒,则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通风处。注意防水防热,远离火源。不得与食物、饲料、种子、饮料、粮食等同储同运。运输中严防潮湿和日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