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螺胺乙醇胺盐PD20083238
- 登记证号
- PD20083238
- 农药名称
- 杀螺胺乙醇胺盐
- 农药类别
- 杀螺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亚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0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螺胺乙醇胺盐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沟渠 | 钉螺 | 2-4克/平方米 | 浸杀 |
| 滩涂 | 钉螺 | 4-6克/平方米 | 喷洒 |
1.浸杀法:适用于水体较小河、塘、沟渠、稻田和浅滩等。先筑坝堵住水流,计算水量,用药量按每立方米水中加药2克。用水稀释搅匀后浇泼,重点施在岸边或田埂边的水面上并将岸边或田埂的有螺草土铲入水下浸杀。 2.喷洒法:每平方米喷洒药2克。稀释药物的水量要充足。务使泥土潮湿,喷洒后10天,钉螺的死亡率量高。 3.铲土沿边药浸法:适用于水体较大的河、沟、塘等,岸壁每平方米洒药2克,2-3天后铲下岸边有螺草土,堆积岸边水下,由于泥土压埋和药杀,以提高灭螺功效。
本品用于消灭钉螺以控制血吸虫的生活环境,灭螺效率较高,持效期较长,对螺卵也有防治作用。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施药时,应穿戴口罩、防护镜、工作服、手套、胶靴,避免药剂吞入口中、吸入鼻中、接触皮肤、溅到眼睛;施药后,用清水彻洗施药器械、远离水源,深埋残剩药剂和用空的装具妥善处理。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和身体其它接触到药剂的部位。 3、禁止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4、蚕室桑园附近禁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如果吞入口中,给服半杯水,用手指抠喉反复催吐直至呕吐干净并看医生;如果吸入鼻中,把病人移出污染区并给予清新空气并看医生,如果接触到皮肤,用清水清洗并就医;如果溅到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以上并看医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贮存和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本品在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