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83231
- 登记证号
- PD20083231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9%
- 登记证持有人
- 西安诺达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0
- 批准日期
- 0.9%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陕西省西安西诺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梨树 | 梨木虱 | 750-1500倍液 | 喷雾 |
1.应掌握在各代若虫初孵化尚未大量产生粘液以前,及时用药进行防治。2.在越冬成虫出蛰盛期及梨树落花达90%左右时,用本品750-1500倍液均匀喷雾,一个生长周期使用不超过两次。3.对梨木虱发生严重的梨园,可在果实采收后再施一次,可有效消灭越冬代成虫,降低越冬虫口基数。
1.采用微乳化乳油加工工艺,提高液滴附着力,对梨木虱防治效果较好。2.直接干扰害虫神经活动,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抑制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对螨类成、若螨和昆虫幼虫引起麻痹,停止活动、取食,直至死亡。3.渗透迅速,使用安全:对叶片渗透作用较强,可杀死表皮下害虫,且残效期长,植物表面残留少,使用后自然分解,不易产生抗性,削弱对捕食性和寄生性天敌直接杀伤作用,对益虫损伤小。
1.勿与强碱、强酸性农药混用。2.对鱼高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对蜜蜂有毒,不要在开花期施用;对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4.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5.本品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6.施药时要做好防护,如穿好防护服,戴好口罩等,施药期间不要吃东西或喝水,施药后及时清洗。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施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如药液进入眼睛,要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如皮肤沾染药液,脱去受污染的衣服并用大量的水冲洗;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火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