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83166
- 登记证号
- PD20083166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国润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0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3年11月1日,变更原持有人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120-18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180-2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杂草对本品吸收部位主要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喷雾不能作茎叶处理。 2、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含量,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上、下限。施药后遇降雨田间积水,易产生要害。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必须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适用于玉米田播后芽前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1、施药时要穿防护服,防止污染手、脸和皮肤。如有污染应及时清洗。操作时不要抽烟、喝水和吃东西。工作完毕后及时清洗手、脸和裸露部位。 2、施药后各种工具要及时清洗,包装物要妥善处理。 3、对鱼类有毒,施药时避免对水源、鱼塘的影响,施药后禁止在河塘等水源及鱼塘中清洗药械。 4、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对皮肤、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如粘染药剂,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必要时就医。 2、中毒后表现出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必要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3、如误服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必要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10-83132345或010-87779905。
1、药剂应密封存储于阴凉干燥处,运输和贮存应有专门的车皮和仓库。不得与食物和日用品一起运输和贮存。 2、贮存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贮运过程中运输时严禁与食物、饲料、种子及生活用品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