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禾啶PD20083071
- 登记证号
- PD20083071
- 农药名称
- 烯禾啶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兰润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0
- 批准日期
- 1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禾啶1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8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棉花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8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作物受药3天后停止生长,7天后新叶褪色或出现花青素色,2-3周全株枯死。本剂在和本科与双子叶植物间选择性很高,对阔叶作物安全。在和本科杂草2叶至2个分蘖期间均可施药。降雨基本不影响药效。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环己烯酮类选择性强的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剂,能被禾本科杂草茎叶迅速吸收并传导到顶端和节间分生组织,使其细胞分裂受到破坏,由生长点和节间分生组织开始坏死。
1、本品对禾本科作物如小麦、大麦、水稻、谷子、高粱、玉米等敏感。施药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的单子叶作物上。2、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时,请一定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吸收和洗脸。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