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戊·辛硫磷PD20083123
- 登记证号
- PD20083123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衡水恒伟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9
- 批准日期
- 3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5%
辛硫磷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40-60克/亩 | 喷雾 |
1、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敏感,使用时避免飘移到此类作物上。 3、本品见光易分解,田间施药最好在早晨或傍晚进行。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6、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和熏蒸作用。速效性较强,对棉花害虫棉铃虫效果好。
1、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若判断为氰戊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