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83116
- 登记证号
- PD20083116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美罗福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9
- 批准日期
- 1.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1、在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施药,要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天然大环内脂双糖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对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效果。
1、本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甘蓝3天,萝卜7天,小油菜5天。 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眼镜等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 3、本产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定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或物质合混使用。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 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