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螺胺乙醇胺盐PD20083084
- 登记证号
- PD20083084
- 农药名称
- 杀螺胺乙醇胺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省赣州宇田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9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螺胺乙醇胺盐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福寿螺 | 70-80克/亩 兑水30-40克 | 喷雾或撒毒土 |
1、本品应于稻田防治福寿螺发生初期,兑水均匀喷雾。每季用药1-2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低毒酰胺类杀螺剂,具有较强的杀螺和杀螺卵作用,主要用于稻田防治福寿螺。
1、本品在稻田使用,安全间隔期为52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不能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十字花科蔬菜、棉花有药害,不宜使用。 4、本品对鱼有毒,不宜在鱼塘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本剂中毒为主,可给患者喝温食盐水催吐,并进行对症处理。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