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304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0 | 有效期至: | 2028-12-9 |
| 农药名称: | 乙酰甲胺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田友生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175-225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3045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田友生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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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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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酰甲胺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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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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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掌握在水稻二化螟卵孵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要均匀。2、夏季用药应选早、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晴热天气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应停止用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天气请勿使用。3、安全使用标准:安全间隔期: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4、在喷施药剂后,应当设立警示标识,48小时内人畜禁止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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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类的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其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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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2、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鱼、蜜蜂和家蚕有毒,应避免在鱼池、桑树及茶树上使用,作物花期不要用药,不可在池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械,更不可将残剩药液倒入江河湖泊中。4、配药及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防护用具(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5、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妇及哺乳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用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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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流涎、瞳孔缩小,呼吸道分泌物增多、多汗、肌肉震颤等。使用时请穿戴好防护用品,出现中毒症状应停止作业,并及时送医院对症下治疗,中毒症状为典型的有机磷症状,但病程持续时间较长,胆碱酯酶恢复较慢。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并对症处理,注意防止脑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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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易燃,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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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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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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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0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