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苯噻酰PD20083034
- 登记证号
- PD20083034
- 农药名称
- 苄嘧·苯噻酰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9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
苯噻酰草胺4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50-60克/亩 | 药土法 |
1 、早稻抛秧后5-8天,晚稻抛秧后4-5天,秧苗直立扎根缓苗后均匀施药。 2、将每亩用药量拌湿润细土(沙)撒施。 3、施药前田中必须灌水3-4厘米水层,水层不能淹过水稻心叶。药后保水5-7天。 4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5、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选择性除草剂,由植物的根和叶片吸收,阻止敏感杂草的细胞分裂和生长,使其死亡。水稻能迅速将其代谢为无毒物质,因而对水稻相对安全。防除水稻抛秧田中的圆叶节节菜、千金子、碎米莎草、异型莎草、稗草、鸭舌草、眼子菜、牛毛毡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杂草有较好防除效果。
1、2、应避免在桑园、鱼塘、养蜂等到场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能随意丢弃。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施药后田水不能用于浇灌敏感作物和流入藕田及其它水生蔬菜田。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 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可催吐。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