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高氯氟PD20083030
- 登记证号
- PD20083030
- 农药名称
- 辛硫·高氯氟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孟州广农汇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9
- 批准日期
- 2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24.5%
高效氯氟氰菊酯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施药时间最好在早上10时前或下午4时后。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5.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害虫有一定的驱避和拒食作用。可用于棉花棉铃虫的防治。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接触部位皮肤刺痛但无红斑。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 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高氯氟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可催吐。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立即洗胃、导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