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福PD20083027
- 登记证号
- PD20083027
- 农药名称
- 多·福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9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粮满仓农化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多菌灵12.5%
福美双3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梨树 | 黑星病 | 稀释333-500倍 | 喷雾 |
| 葡萄 | 霜霉病 | 稀释400-500倍 | 喷雾 |
1.本品防治梨树黑星病时应在初见病梢时开始施药,防治葡萄霜霉病时应在病害发生初期施药。2.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3.在葡萄上每季使用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为15天;在梨上每季使用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本品具有保护和内吸作用的杀菌剂,主要用于梨树黑星病、葡萄霜霉病防治。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及含铜制剂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1.中毒症状为恶心、呕吐、血压下降、抽搐等。2.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3.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4.如发生中毒,应及时催吐,用1:5000高锰酸钾溶液或清水洗胃,并给予硫酸镁或硫酸钠20—30克导泻,禁食油脂类食物。病情严重者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晒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储同运;运输途中不得暴晒和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