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080347
- 登记证号
- WP20080347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8%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米图日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8
- 批准日期
- 0.8%
- 备注
- 2023年11月10日,变更原持有人抚州泰菊实业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0.3%
胺菊酯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1. 对付爬行的蜚蠊时,直接对准喷射,或于20一30厘米外喷于墙角,门窗等其出没隐匿之处;在密闭的室内向空间喷射数秒(不应多于10秒),杀虫效果更佳。2. 对付飞行的蚊、蝇时,每20平方米约喷射10秒。3. 请勿倒置喷射,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品由菊酯类原药经科学配制而成,可用于家庭、宾馆、办公室等室内场所,驱避和杀灭蚊、蝇、蜚蠊(俗称蟑螂)。
1. 本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勿让儿童玩耍并加锁保存,勿与食物混放,勿倒置使用。2. 本品使用时避免向人体,食物,餐具和宠物喷射。3. 施药时应带手套,施药后应及时洗手,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4. 关闭门窗使用时,人应离开室内,充分通风后才可进去。5. 本品对鱼类、蜜蜂、家蚕高毒,避免在蚕室及其附近使用,注意防护。6.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7.用过的空罐应妥善处理,不可强行打开、投入火中或刺破罐体,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吸入、接触皮肤、溅入眼睛会有刺痛感,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等症状。若不慎吸入,将患者转移到通风良好的地方即可;与皮肤接触,用肥皂水清洗皮肤;溅入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若严重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勿置于烈日或高温(50℃)处。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远离儿童,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易燃易爆品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