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080344
- 登记证号
- WP20080344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8%
- 登记证持有人
- 厦门市胜伟达工贸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8
- 批准日期
- 0.8%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富右旋反式炔丙菊酯0.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1、拧开电热蚊香液瓶盖,将液瓶慢慢旋紧于加热器中,芯棒对准加热器中心。 2、接通电源(220v),打开开关,指示烟亮表示工作。 3、不用时,请关闭开关,拔去电线插头。 4、药液用完后,应予更换。
本电热蚊香液,系采用拟除虫菊酯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不仅驱蚊而且气味芬芳宜人。每瓶45毫升,每天正常使用8小时,可以连续使用30天。
1、使用电热蚊香液注意防火安全;勿靠近易燃物使用。 2、电热蚊香液对鱼、蚕有毒,蚕室中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3、电热蚊香液应存放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以免误食。 4、使用时注意通风,用后洗手。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的反应请及时就医。
若误食,应立即携此标签到医院治疗,可洗胃,不能催吐;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通风处。
1、电热蚊香液应贮存于干燥、通风、避光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 2、电热蚊香液不能与食物、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同贮同存。 3、电热蚊香液系易泄漏,易破碎品,要轻装轻卸,不能践踏和重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