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氰菊酯WP20080335
- 登记证号
- WP20080335
- 农药名称
- 溴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门市大光明农化新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8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溴氰菊酯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0.4克/平方米 | 滞留喷雾 |
| 卫生 | 蜚蠊 | 0.6克/平方米 | 滞留喷雾 |
| 卫生 | 蝇 | 0.4克/平方米 | 滞留喷雾 |
按1:100倍兑水稀释,全面喷洒于蚊、蝇、蜚蠊经常停息与聚集的地方。
本品是一种滞留性的卫生杀虫剂。对蜚蠊以及蚊、蝇均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1、对人、畜有毒,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2、对鱼等水生生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3、喷药后及时脱下衣服,用洗衣粉水洗涤,并用肥皂水冲洗皮肤裸露部位。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切勿向人体、食物使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急救措施:1、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3、不能催吐。误入眼睛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并请医生治疗。若误服,保持安静,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远离火种、热源。置于儿童不易接触之处,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等混放、混用。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执行。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