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硫PD20132483
- 登记证号
- PD20132483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硫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8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5%
甲基硫菌灵3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炭疽病 | 600-900倍液 | 喷雾 |
1. 在炭疽病发病初期,于苹果树果实生长期,间隔10天左右喷药一次,连续喷药1-2次,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和甲基硫菌灵两种杀菌剂组合而成,具有保护和内吸治疗作用;药剂可被植物茎、叶部吸收,并能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4.本品对鱼类和天敌赤眼蜂有毒,切忌不可污染池塘和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勿与铜制剂和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6.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可能导致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2、常温储藏。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