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PD20082933
- 登记证号
- PD20082933
- 农药名称
- 硫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8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硫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白粉病 | 200-3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发病初期用药,均匀喷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无机硫杀菌剂,具有预防和保护作用。通过干扰细胞色素的氧化还原过程,从而达到抑菌和杀菌作用。对苹果树白粉病有较好防效。
1、本品长期存放会有分层现象,摇匀后使用不影响药效。 2、对硫敏感作物李、杏等,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3、不能与硫酸铜等金属盐类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不得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6、建议与其他作物机制杀菌剂交替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对皮肤、粘膜刺激性较强,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触性皮炎。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皮肤污染或眼睛溅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