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丁威PD20082924
- 登记证号
- PD20082924
- 农药名称
- 仲丁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8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仲丁威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80-125克/亩 | 喷雾 |
1.每亩兑水50-70公斤搅匀后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隔7-10天再用药1次,可连续用药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使用。 3.一季水稻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21天。
仲丁威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兼有一定内吸性和熏蒸作用。可有效防治稻飞虱。
1.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十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2.不能在鱼塘附近使用此药。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4.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7.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器械,清洗液及用剩的药剂不可倒入污染水源。8.包装物应远离水源深埋,不得随意丢弃,不得盛装其他农药与食品。
中毒症状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携带本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诊治,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