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禾啶PD20082886
- 登记证号
- PD20082886
- 农药名称
- 烯禾啶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8
- 批准日期
- 12.5%
- 备注
- 2023年5月19日,变更原作物谷子田。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禾啶1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00-1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耐烯禾啶的谷子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00-1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最佳施药时期,杂草出齐后2—5叶期,大风天或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喷雾兑水量20—30公斤/亩。
烯禾啶属环已酮类除草剂,是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剂,对禾本科杂草有活性,对阔叶杂草无效。防治对象主要为禾本科杂草如稗草、野燕麦、狗尾草、马唐、牛筋草、画眉草、看麦娘等。
1.本品用于谷子田时,仅限用于耐烯禾啶谷子品种(如天粟系列谷种)田。2.在干旱及禾本科杂草密度较大时可在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推荐剂量上限。3.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小麦、玉米、水稻等禾本科作物上,造成飘移药害。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桑室及桑园附近禁用。8.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
1.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眼睛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2.不慎误吸或误服时,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1.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保管。远离热源或火源。2.不与食品、食具、饲料、饮料、粮食、种子等同贮同运。3.置于儿童和畜禽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