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28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9 | 有效期至: | 2028-12-8 |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树 | 蚜虫 | 稀释3000-4000倍液 | 喷雾 |
| 黄瓜 | 蚜虫 | 18-3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2859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啶虫脒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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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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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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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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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在蚜虫盛发期前均匀喷雾防治,视虫害情况,在夏季间隔4-5天,春秋季节间隔10天以上喷药1次,可连喷2次。黄瓜上可连喷3次。 2. 在大风天或降雨前后,不宜施药。 3.本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黄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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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柑橘树蚜虫和黄瓜蚜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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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 合剂)。 2. 配药时,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液,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拌药。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及眼罩等防护用品,勿使药液溅入眼睛、皮肤上,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3.对桑蚕高毒,切勿喷洒在桑树上。对蜜蜂高毒,避免污染花期植物。对鱼等水生生物高毒,禁止污染河流、池塘、养蜂场等场所。养鱼稻田禁用。施药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连同剩余药剂一起放仓库保管,不得带回家,剩余农药应原包装存放。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不准随地泼洒,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废弃物选择安全地方处理,不可用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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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不慎吸入: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 3. 如误服及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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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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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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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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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0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