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082841
- 登记证号
- PD20082841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冠龙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8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2022年01月27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泰仓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183-366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非耕地 | 杂草 | 183-488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每亩用本剂183-366毫升兑水20-30升均匀定向茎叶喷雾。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它不仅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而且在同植株的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对多年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很强,能有效防除杂草。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使用时应防止药液漂移到附近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 2.本品在柑橘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用药2次。 3.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使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4.喷施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 5.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6.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如戴口罩和防护罩;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远离本剂。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 急救治疗:1.若药液误入眼睛或粘附皮肤,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2.若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对金属有腐蚀作用,应尽量用塑料容器包装;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和火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保管。 2.勿与食品、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防潮防晒、勿挤压和倒置;注意防火。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