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幼脲PD20082837
- 登记证号
- PD20082837
- 农药名称
- 灭幼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德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8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4年12月16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省安阳市瑞泽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幼脲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菜青虫 | / | 喷雾 |
1.本品应在害虫发生早期使用,每亩用量15-25克,均匀喷洒。 2.大风天气或预计2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灭幼脲属苯甲酰基类生长调节剂,杀虫作用以胃杀和触杀为主,兼具抑卵效果。本品不仅杀死幼虫,而且会阻碍害虫一生的生长和繁育。药剂进入虫体后,在昆虫蜕皮时,破坏表皮,导致昆虫畸形表皮破裂,生理失调而死。
1.本品在甘蓝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为迟效性农药,施药后3-4天药效明显增大,掌握好防治期,阶段防治效果最佳。 3.长期储存后,表面可能会出现轻微分层,摇匀后可继续使用,不影响药效。 4.本品对蟹、虾生长发育有害,施药时请注意。对家蚕高毒,蚕室和桑园禁用。 5.本品不能和碱性农药混用。 6.配药施药时应戴好防护用具,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本品低毒,但仍需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用药,工作完毕后,洗净手和脸,并漱口,如发现中毒者,请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