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82832
- 登记证号
- PD20082832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8
- 批准日期
- 1.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梨树 | 梨木虱 | 1500-3000倍液 | 喷雾 |
| 棉花 | 棉铃虫 | 80-120毫升/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红蜘蛛 | 4000-5000倍液 | 喷雾 |
| 苹果树 | 蚜虫 | 3000-4000倍液 | 喷雾 |
| 黄瓜 | 美洲斑潜蝇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安全间隔期如下:黄瓜3天,梨树和苹果树14天,棉花14天,甘蓝3天,萝卜7天,小油菜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黄瓜、棉花均为3次,其余作物均为2次。2.本品于美洲斑潜蝇、棉铃虫、小菜蛾、菜青虫卵孵盛期或为害初期、梨木虱若虫期、红蜘蛛、蚜虫始盛期施药,按用药量兑水稀释均匀后喷雾,甘蓝、小油菜和萝卜兑水量为20—40公斤/亩,黄瓜和棉花兑水量为30—45公斤/亩。3.本品在强光下易分解,请在傍晚前后使用,务必喷匀喷透。4.用药4小时之内遇雨水,需重新喷药。
1.本品为经微生物发酵产生的抗生素类杀虫杀螨剂,一次用药可同时防治斑潜蝇(钻叶虫)、小菜蛾、红蜘蛛、梨木虱、菜青虫、棉铃虫、蚜虫等害虫。2.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兼具熏蒸作用,能刺激昆虫神经肌肉系统释放γ-氨基丁酸,从而对昆虫的神经传导产生抑制作用。3.本品能渗透作物叶片杀死表皮下的害虫。
1.本品对蜜蜂有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鱼类等水中浮游生物对本品敏感,喷雾药械请勿在河塘内洗涤。2.本品对蚕有毒,请远离桑园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可延缓抗药性产生。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2.误服后请立即送医院治疗,昏迷患者不能催吐或灌任何的东西。在抢救过程中禁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