嘧霉胺PD20082769
- 登记证号
- PD20082769
- 农药名称
- 嘧霉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7%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7
- 批准日期
- 3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霉胺3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黄瓜 | 灰霉病 | 68-101克/亩 | 喷雾 |
1. 在发病前或发病前初期开始喷药,视病害情况,间隔5天左右喷药1次。 2. 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不宜施药。 3. 在通风条件不良的棚室中,如果用药量过高,可能导致部分作物叶片出现褐色斑点。 4. 本品的安全间隔期不少于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本品属于苯氨基嘧啶类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同时具有内吸和熏蒸作用,其杀菌作用机制独特,通过抑制病菌侵染酶的分泌从而阻止病菌侵染,并杀死病菌。施药后能迅速被内吸并传导到花、幼果等喷雾不易达到的部位,杀死已侵染的病菌,且受气温影响较小,在较低温度下施用,保护和治疗效果同样好。
1. 制剂有明显的沉淀现象,使用时要先摇匀再加水稀释。 2. 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 3. 配药时,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液,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拌药。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及眼罩等防护用品,勿使药液溅入眼睛、皮肤上,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4. 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等;施药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连同剩余药剂一起放仓库保管,不得带回家,用剩农药应原包装存放。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不准随地泼洒,禁止在池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菌剂交替使用。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对症治疗。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