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82755
- 登记证号
- PD20082755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7
- 批准日期
- 9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9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800-100克/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1、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 2、施药前精细平整土地,有利提高药效。 3、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不宜使用,施药时注意避开上述过敏作物,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双子叶植物通过下胚轴吸收传导,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如果田间水分适宜幼芽末出土即被杀死;如果土壤水分少,杂草出土后,随土壤湿度增大杂草吸收药剂后而起作用。禾本科杂草心叶卷曲萎缩,其它叶皱缩,整株枯死。对马唐等禾本科杂草活性高,反枝苋敏感,对藜、马齿苋、龙葵等双子叶杂草能抑制生长,活性比禾本科杂草低。大豆等耐药性作物吸收乙草胺在体内迅速代谢为无活性物质,正常使用对作物较安全。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未使用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 3、对蜜蜂、鱼虾、家禽等毒性高,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胶靴,戴好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