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霉威盐酸盐PD20082753
- 登记证号
- PD20082753
- 农药名称
- 霜霉威盐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22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7
- 批准日期
- 722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霜霉威盐酸盐722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黑胫病 | 72-108克/亩 | 喷雾 |
| 花椰菜 | 霜霉病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 菠菜 | 霜霉病 | 90-120毫升/亩 | 喷雾 |
| 黄瓜 | 霜霉病 | 65-108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病害发病初期用药, 每亩用水50-75公斤。施药间隔期7-10天,使用2-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黄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烟草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菠菜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花椰菜的安全间隔期1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品作用机理是抑制病菌细胞膜成分的磷脂和脂肪酸的生化合成, 抑制菌丝生长、孢子囊的形成和孢子萌发。可用于黄瓜、菠菜及花椰菜霜霉病,以及烟草黑胫病防治。
1、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2、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防止药液进入眼睛、口、鼻,以防刺激粘膜,施药后洗净手、脸和身体被污染部位。严禁饮食或吸烟,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3、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5、孕妇与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1、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头晕、乏力等。 2、中毒急救: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溅入眼睛、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应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1、本品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 3、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