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草酮PD20082747
- 登记证号
- PD20082747
- 农药名称
- 烯草酮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0%
- 登记证持有人
- 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7
- 批准日期
- 90%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绍兴上虞新银邦生化有限公司。2024年7月18日,变更原持有人内蒙古六德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草酮9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产品仅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和其他场所。
本品是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剂,有优良的选择性,对禾本科杂草有很强的杀伤作用,对双子叶作物安全。对大多数一年生,多年生禾本科杂草有效。在抗性植物体内能迅速降解,形成极性产物,而迅速丧失活性,对双子叶植物、莎草活性很小或无活性。原药为琥珀色透明液体,能溶于多种溶剂,对光稳定。
1 开启包装时请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工具,按准确方法开启,不可野蛮开启。包装物一般应回收再利用,废弃时应符合环保的有关规定。 2 操作时穿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小心倾倒防止原药粉末飞扬。 3 万一着火,可用灭火机扑灭。但应避免原药粉末飞扬及污染环境。 4 操作时防止污染河道,鱼塘等。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 有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性,溅入皮肤和眼睛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可对症治疗。
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放在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无法触及之处,并加锁保存。远离火源、热源。不得与食品、饲料、肥料等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搬运时戴好防护用品,避免粉末接触皮肤和由口鼻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