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菌清PD20082729
- 登记证号
- PD20082729
- 农药名称
- 百菌清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弘峰(北海)合浦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7
- 批准日期
- 7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百菌清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番茄 | 早疫病 | 150-270克/亩 | 喷雾 |
| 花生 | 叶斑病 | 100-120克/亩 | 喷雾 |
| 辣椒 | 炭疽病 | 150-180克/亩 | 喷雾 |
1、于番茄早疫病发病初期第一次施药,每隔7天施药1次,连续施药3次。亩用药液60公斤。 2、于花生叶斑病初发期施第一次药,7-10天后再施药一次药,视病情可施药3次。 3、在辣椒炭疽病初发时施第一次药,以后每隔7-10天再施药一次,视病情可施3次药。 4、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本剂是一种低毒非内吸性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的真菌病害具有预防作用,在植物表面有良好的粘着性,耐雨水冲刷,具有较长的持效期。
1、本产品在花生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番茄、辣椒等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3、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施药,效果最佳。 4、本剂低毒,对人皮肤和眼睛有一定的刺激作用,操作时请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如手套、口罩、防护衣物等。 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5、避开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 6、为减缓病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7、百菌清对梨、柿、桃、梅、苹果、茶树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皮肤刺痛等。 如药液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直到疼痛消失,并涂上眼药;皮肤触到药液,用肥皂水洗净;若误服中毒,不要进行催吐,如患者自然呕吐,要保持空气新鲜,神志不清者不能饮食,立即携此包装袋送医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置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未用完药剂保存于原包装内密封。不能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