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乙草胺PD20082727
- 登记证号
- PD20082727
- 农药名称
- 氧氟·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3%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7
- 批准日期
- 4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37.5%
乙氧氟草醚5.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90-12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 棉花田 | 一年生杂草 | 75-10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 花生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3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1、花生田:播后苗前喷雾。 2、棉花田:播后苗前或移栽前喷雾,生长期间可以行间定向喷雾,喷雾器用扁扇形喷头或孔径1.3毫米圆锥形喷头。在湿度大的田块和沙土、圩区可以适当降低用量;在湿度小的地块可用高剂量。 3、大蒜田: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喷雾器用孔径1.0-1.3毫米圆锥形喷头。 请按推荐用量兑水60-70公斤/亩喷雾。
本品是由乙草胺和乙氧氟草醚混配而成,杀草谱较广,可有效防治大蒜田、棉田、花生田的一年生杂草。
1、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 2、土壤湿度大除草效果好,施药时要求保证兑水量,并保持土壤湿润。 3、本品地繁缕防效较差,在以繁缕为优势种的田块建议慎用。 4、本品对鱼有毒,使用时和洗涤喷雾器械时不可污染水源,对蜜蜂和蚕有害,不可污染蜜源作物和蚕桑养殖区域。 5、施药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和口罩等。施药后,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并用清水漱口。 6、年老、体弱、有病的人员,儿童,孕期、经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 7、泄漏处理:用两倍于泄漏的农药的吸收性物料如砂子、土或锯木屑盖住泄漏物,用扫帚清除,装入一次性可弃置容器中,最后连扫帚一起焚烧或深埋在至少0.5m的深的土坑中。 8、本品播后苗前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1次.
中毒症状: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对眼中度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 急救措施:沾到皮肤上,用肥皂洗干净;溅入眼中,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应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贮存于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运过程中注意防火,严防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