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080305
- 登记证号
- WP20080305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5%
- 登记证持有人
- 珠海市佳弘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4
- 批准日期
- 0.5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0.35%
胺菊酯0.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喷雾 |
| 卫生 | 蜚蠊 | / | 喷雾 |
| 卫生 | 蝇 | / | 喷雾 |
使用时无须摇动罐体,按下按钮,直接对准蚊、蝇、蟑螂喷射,或喷洒于其出没处。喷药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开窗充分通风,后主可再次进入房间,效果更佳。
本品对蚊子、苍蝇、蜚蠊(俗称蟑螂)有触杀作用,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室等室内场所。
本品对鱼类、家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应避免喷向鱼塘、蚕室、食物;勿入口; 勿让儿童顽耍;放置干燥通风外;施用后,用肥皂及碱性洗涤剂洗手及皮肤及衣物。勿倒置使用。使用后注意通风,勿向人体、食物喷雾。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有皮肤和眼睛污染者即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彻底清洗,如不慎误食,请立即用2%碳酸氢钠溶液洗胃,按菊酯类药物中毒对症治疗,拔打电话:120急救。
放置于常温避光干燥、通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贮存,勿与食物、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易燃易爆品混合贮存运输,货柜车封闭运输。轻装轻放,严禁包装箱体侧置,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