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异丙威PD20082690
- 登记证号
- PD20082690
- 农药名称
- 吡虫·异丙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华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4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
异丙威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50-70克/亩 | 喷雾 |
1、为减少对蜜蜂的杀伤,避免在花期时使用。 2、对薯类作物敏感,使用时应注意避免药液漂移到敏感作物上,易产生药害。 3、本品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本品属亚硝基甲基氨基甲酯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作用,具备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的杀虫机理,主要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1、使用过程中不能污染养蜂、养蚕场所,防止在使用时漂移到蚕、桑树及花期蜜源作物上。 2、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水源,不可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更不可将残剩药液倒入江河湖泊中。 3、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施药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安全用药,如误服中毒,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或携带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