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82628
- 登记证号
- PD20082628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2%
- 登记证持有人
- 康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3
- 批准日期
- 92%
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9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阿维菌素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类农药,其作用机制为刺激神经传递介质γ-氨基丁酸的释放,干扰正常的神经生理活动,螨类成虫、若虫中毒后,麻痹,不活动,停止取食,2-3天后死亡。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本品对鱼高毒,对蜜蜂和家蚕有毒,避免污染河流、水塘和其它水源,远离蜜源作物和桑蚕养殖区。 2.生产过程中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皮肤吸收发生中毒,工作完毕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仓库及生产厂区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立即引吐并服用吐根糖浆或淋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避免使用巴比妥、丙戊酸等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
严防日晒,勿受压,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避免将药剂贮存在高温或靠近明火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