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幼脲PD20082610
- 登记证号
- PD20082610
- 农药名称
- 灭幼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3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2年10月9日,增加松树松毛虫、林木美国白蛾。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幼脲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山药 | 甜菜夜蛾 | 25-35毫升/亩 | 喷雾 |
| 松树 | 松毛虫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 林木 | 美国白蛾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 甘蓝 | 菜青虫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金纹细蛾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1.掌握最佳用药时机,在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分散为害前用药防效最理想。2.喷药时间应选择在害虫活动频繁时进行。3.甘蓝: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苹果树: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山药: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林木和松树:每季最多使用1次,松树兑水量60—200公斤/亩,林木兑水量60公斤左右/亩,或根据作物品种、生育期和施药器械类型调整水量,以喷湿、喷透至药液即将滴落为宜。
本品属于苯酰脲类昆虫几丁质合成抑制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及黏附性。适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苹果树金纹细蛾、山药甜菜夜蛾、林木美国白蛾和松树松毛虫。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3.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服;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和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