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辛硫磷PD20082523
- 登记证号
- PD20082523
- 农药名称
- 高氯·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赛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四川赛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2.5%
辛硫磷2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 | 喷雾 |
本品在棉铃虫低龄幼虫期使用,应喷雾均匀,本品中辛硫磷遇光分解,田间使用应在傍晚或阴天进行,以免分解失效。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具触杀和胃毒杀虫作用,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防效。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应避免触及本品,注意防护。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送医院诊治,医生首先应判断中毒原因,若判断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若判断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