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磺隆PD20082513
- 登记证号
- PD20082513
- 农药名称
- 苄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沈阳市和田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0-20克/亩 | 药土法 |
本品在水稻定植7天后用药,药土法拌细沙或化肥10-50公斤撒施处理,并保持水层3-5厘米5-7天。 如水不足时缓慢补水,但不能排水、串水。
本品为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阻止细胞分裂和生长,使杂草死亡。
1、施药时稻田内必需有水层3-5厘米,使药剂均匀分布,施药后7天内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 2、使用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准则,注意个人安全防护,穿戴防护服,手套等,用药时不可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部位。 3、贮放于阴凉、干燥处,不要与种子、化肥、饲料混放,应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剩余药液和容器要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 4、本品在水稻移栽田每季最多用药一次。
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皮肤和衣服,不慎溅到皮肤或眼睛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严重请医生治疗。
本品应置于阴凉、干燥处,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