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PD20082510
- 登记证号
- PD20082510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
- 批准日期
- 3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2%
二氯喹啉酸3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0克/亩 | 茎叶喷雾 |
1、水稻秧苗2~3叶(杂草1~2叶)时施药效果佳; 2、水育秧田施药时排干水,药后1~2天灌水,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之后正常管理;3、肥床旱育苗床在揭膜立苗1~2天后施药,药后1~2天浇水保持苗床湿润。
本品为一种复配的水稻秧田一次性除草剂,主要用于防除稗草、节节菜、陌上菜、牛毛毡、异型莎草、矮慈菇、丁香蓼、鸭舌草、泽泻、雨久花等一年生杂草。
1、掌握好施药时间秧苗2叶期前不可施药,否则伤秧苗,每季节最多使用1次。2、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3、施药时严格遵循农药安全操作规程。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施药后应彻底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4、清洗使用过的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5、使用后废弃包装须深埋藏或烧毁,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 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2、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3、误服:误服中毒,请携此标签迅速送医诊治。无特殊解毒药剂。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饲料和种子混合贮存。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