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辛PD20082509
- 登记证号
- PD20082509
- 农药名称
- 毒·辛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华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
- 批准日期
- 2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7%
辛硫磷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20-15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对蜜蜂及鱼类有毒害。 2、对黄瓜、菜豆敏感,易产生药害。 3、本品见光易分解,田间用药最好在夜晚或者傍晚使用。 4、本品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
本品具有胃毒、触杀、熏蒸及杀卵作用。主要适用于防治水稻田的稻纵卷叶螟害虫。
1、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花期使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毒性较高,用时严格禁止药液流入河池或鱼塘。 2、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作物收获前7天禁用。 3、本品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 4、本品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头痛、呕吐、胸闷、视力模糊,呼吸困难,精神恍惚、抽搐等。 1、如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2、如中毒,应立即送医院治疗,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就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