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PD20082505
- 登记证号
- PD20082505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怡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6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7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6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禾本科杂草3-5叶期,均匀茎叶喷雾1次。 2.使用时避免药物漂移到小麦、水稻等禾本科作物上。 3.长期干旱、低温、空气湿度低于65%时不宜施药。
本品为芳基苯氧基丙酸类内吸传导选择性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能防除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活性较强,吸收较快,作用较迅速。在土壤中容易分解,对下茬作物安全。
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饮用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误服,不宜催吐,应立即送医院,按有机溶剂(如二甲苯)中毒治疗法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食具、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