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嗪·杀虫单PD20082479
- 登记证号
- PD20082479
- 农药名称
- 噻嗪·杀虫单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汤普乐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济南天雨百禾植物营养技术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5%
杀虫单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50-75克/亩 | 喷雾 |
1.用药最佳时期为主害代卵孵盛期用药。 2.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不少于20天。
本品为复配型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传导作用,进入昆虫体内,会迅速引起昆虫麻痹,继而中毒死亡,主要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1. 施药应均匀周到,用药时田间应保持3-5厘米深水层。药粉与水要充分搅匀,并在喷雾过程中不断搅动药液。 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能与其他农药物质混用。本品对棉花、烟草、白菜、萝卜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使用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及其他作物上。 4. 药后彻底清洗药具,清洗后的废水及施药的稻田水不可排入其它田块,也不可将废水倒入河流、池塘,防止污染水源。已盛装过农药的器具,严禁用于盛放农产品和其他食品。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工作服清洗干净。 6. 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等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杀虫单中毒,解毒剂可用阿托品。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易燃易爆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摔、防压,装卸时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