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082477
- 登记证号
- PD20082477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
- 批准日期
- 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36-48毫升/亩 | 喷雾 |
| 柑橘树 | 蚜虫 | 5000-83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在蚜虫发生期喷药防治,防治小麦蚜虫,亩兑水40-50公斤,视虫害发生情况,可喷1-2次;柑桔作物可喷1-2次,施药间隔10-15天,茎叶均匀喷雾。 2、本品使用次数及用药量可根据当地虫害发生不同程度,在农技人员指导下进行使用。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吡啶类化合物杀虫剂,除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外,还具有较强的渗透传导作用。
1、安全间隔期:小麦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柑橘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 2、接触本剂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衣物,工作时禁止吸烟和进食。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 3、本品对鱼、蚕、蜜蜂、鸟有毒,应注意使用,不要污染桑园、蚕室。在蜜源作花期、鸟类自然保护区禁止使用本品。 4、清洗药衣、药械等时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水系,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可烧毁或深埋,不得留做它用,不能污染环境。 5、本品不可与强碱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混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
本品属中等毒,要注意安全,如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用清水彻底冲洗干净至少15分钟;如有不适感觉或发生中毒,应立即离开现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密封贮存;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并远离火源。运输时注意防高温、防雨淋,轻搬轻放,确保无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