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32450
- 登记证号
- PD20132450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康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
- 批准日期
- 5%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6000-7500倍液 | 喷雾 |
| 甘蓝 | 小菜蛾 | 8-12毫升/亩 | 喷雾 |
1、防治柑橘树红蜘蛛,于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用药,喷雾要均匀,每7天施药一次。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2、防治甘蓝小菜蛾,于低龄幼虫害发生初期施药,效果明显。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它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对柑橘树红蜘蛛、甘蓝小菜蛾等有较好的防效。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以免分解失效。
中毒症状:早期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眼睛溅入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粘附农药后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引吐并给患者服用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