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高氯PD20082434
- 登记证号
- PD20082434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巨野县韦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
- 批准日期
- 1.8%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烟台万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3%
高效氯氰菊酯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黄瓜 | 美洲斑潜蝇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美洲斑潜蝇成虫羽化高峰期至幼虫初孵期兑水均匀喷雾。 2.施药后1小时内不得遇雨,否则重喷。
本品属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三重作用,作用机理为改变昆虫神经膜的渗透性,使虫体痉挛、麻痹,不活动,不取食以致死亡。对卵及幼虫均有较强杀伤力。
1.本品在黄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抗生素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医生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则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若判断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能催吐。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