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082409
- 登记证号
- PD20082409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省铜陵福成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
- 批准日期
- 4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1.在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1-2龄幼虫高峰期至低龄幼虫发生期(3龄前),也就是虫苞稻叶未变白前,每亩按推荐制剂量兑清水40-50公斤常规喷雾或兑水15公斤机动喷雾进行防治。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产品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4.施药结束后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人畜禁止入内。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击倒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施用本品可有效防治稻纵卷叶螟对水稻作物的危害。
1.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相混。 2.本品对瓜类(特别是在保护地内)、莴苣苗期、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3.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时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胶鞋,施药期间不得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等。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参照以下方法诊治。[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的发生。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得倒置。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