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24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 | 有效期至: | 2028-12-1 |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90-12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氰戊菊酯 | fenvalerate | 2.2% |
| 辛硫磷 | phoxim | 22.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2407 | ||||||||
| 登记证持有人: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氰戊·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2.2%
辛硫磷22.8%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于卵孵盛期,幼虫蛀蕾铃之前,喷雾防治,视害虫发生情况间隔10天左右可再喷一次,可连续使用2-3次。 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
||||||||
|
产品性能:
本剂主要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传到作用。 |
||||||||
|
注意事项:
1、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时使用。 2、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使用时应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5、喷药完毕,喷雾器应彻底清洗干净。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 6、本品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由有机磷类和菊酯类农药混配而成。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属神经毒计,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先判断是那种农药中毒,如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如为菊酯类中毒对症治疗,必要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 核准日期: 2008-12-0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