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森锰锌PD20082317
- 登记证号
- PD20082317
- 农药名称
- 代森锰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
- 批准日期
- 7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代森锰锌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炭疽病 | 350-525倍液 | 喷雾 |
| 柑橘树 | 疮痂病 | 350-525倍液 | 喷雾 |
| 梨树 | 黑星病 | 437.5-875倍液 | 喷雾 |
| 番茄 | 早疫病 | 175-225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斑点落叶病 | 437.5-700倍液 | 喷雾 |
| 苹果树 | 炭疽病 | 437.5-700倍液 | 喷雾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437.5-700倍液 | 喷雾 |
| 荔枝树 | 霜疫霉病 | 350-525倍液 | 喷雾 |
| 西瓜 | 炭疽病 | 148-240克/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病害发生前或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叶面喷洒使用的保护性杀菌剂,对许多病菌如霜霉病菌、晚疫病菌及炭疽病菌等有较强触杀作用。
1. 产品在柑橘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苹果、梨、荔枝上的安全间隔期10天,西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开袋后未用完要扎紧袋口,以免受潮。在喷过铜、汞、碱性药剂后要间隔一周后才能喷此药。 4.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催吐、洗胃、导泻。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忌油类食物,禁酒。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