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82287
- 登记证号
- PD20082287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农信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
- 批准日期
- 1.8%
- 备注
- 2022年04月02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瑞宝德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柑橘树 | 潜叶蛾 | 2000-4000倍液 | 喷雾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2000-4000倍液 | 喷雾 |
| 柑橘树 | 锈壁虱 | 4000-8000倍液 | 喷雾 |
| 棉花 | 棉铃虫 | 80-120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红蜘蛛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本品应在害虫卵孵化高峰期或低龄期使用,喷雾要均匀周到。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安全间隔期:甘蓝3天、萝卜7天、小油菜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甘蓝、萝卜、小油菜均为2次。十字花科蔬菜每亩用水量45公斤左右,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它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长。
1.本品不能与其它碱性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施药时要安全操作,注意防护,要穿防护衣和胶鞋,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和防护镜,在操作期间,禁止吸烟、喝水和吃东西 。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中毒时立即送医院治疗。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如中毒立即送医院治疗。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十五分钟以上。经口中毒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诊,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1.本品应贮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要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2.本品易燃,按危险化学品规定运输和贮存,要轻装轻卸,避免雨淋、日晒并远离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