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080278
- 登记证号
- WP20080278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4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山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30
- 批准日期
- 0.4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0.05%
氯菊酯0.13%
胺菊酯0.2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用前请摇匀。 驱杀蚊、蝇时,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 驱杀蜚蠊(俗称蟑螂)时,向其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雾。 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品能有效驱杀蚊、蝇、蜚蠊,在室内使用。
1、请按指示使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使用后注意通风。勿倒置使用。用后洗手。勿向人体及食物喷雾; 3、本品对鱼类、蜂和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4、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5、本品属压力包装,切勿毁坏及焚烧,勿近火喷射,空罐勿投入火中。
本品无特效解毒药,如中毒,可到医院对症下药。如不慎沾在皮肤上,请用肥皂水清洗;如误服,请速就医。
1.本品应放在通风、阴凉干燥的环境中贮存,避免阳光直接照射,严防潮湿和日晒。 2.装卸和运输时要轻取轻放,避免强烈振动。严禁猛烈碰撞、日晒、重压,并不得倒置。3. 远离儿童。 4. 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混合贮存。